如果这位考生上岸了,他还会举报吗?他还会为了他说的所谓的维护规则而举报吗?
从目前的情况判断,举报的动机就是拉下第一名,然后自己进位录取,所谓的维护规则只是他给自己找的道德保护伞。
虽说举报是他的权利,但我觉得这么做的意义不大,而且有点恶心人。
举报者王先生今年39岁,初试第八,复试第二,综合排名第六,巧的是华东师大该专业今年招五个人,王先生恰好被卡在录取名单以外。
王先生自己说:“我觉得不公平,因为4号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所以我开始举报”。举报的理由是4号考生在备考区翻阅文件。
但实际上他举报之前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甚至都不确定不知道,4号考生到底在看什么,是复试相关的复习资料还是考试资格的东西。
但是4号考生在候考室翻资料可能涉嫌违规的事情,成了王先生的救命稻草。对他来说,如果他举报成功,他就可能递补上位录取,如果他举报不成功,他也没有任何损失。
于是对他来说,举报是对他最有利的行为。虽然他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4号考生在翻阅复试相关复习资料,甚至都没看到4号考生翻阅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一般情况下,进入待考室前,门口的工作人员都会检查考生随身携带的资料。即便是4号想作弊,也不会蠢到在待考室才开始看资料,所以我认为4号考生大概率看的是身份证、成绩单等资格审核材料。
学校的规定是,不允许携带复试相关资料进入待考区,我理解资格审核材料并不属于复试相关材料。
王先生第一次举报,并要求查阅监控。学校回复“经调取监控、核实现场情况、查验相关材料,未发现与面试有关的资料,相关考生行为不构成考试违纪。”
王先生不服,第二次向研招办、设计学院和纪委进行举报。
学校回复,已成立专项调查工作小组,反复逐帧查看监控录像,确认4号考生携带的材料为“准考证、学历证书备案表、在校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格审核材料”。
学校解释,该生因“系统操作原因未能上传全部复试资格审核材料”,经考前征得设计学院同意,于复试当天携带纸质材料进行现场核验。由于材料与复试专业内容无关,且系工作人员允许带入候考室,故认定不违反相关管理规定。
学校第二次回复之后,王先生仍然不服,不服的原因是系统仅要求上传居民身份证、学籍学历材料、诚信复试承诺书三项材料。他认为如果4号考生在系统上上传的资料不全,就不应该获得复试资格。
对此,学校尚没有回应。
王先生再次要求调阅待考区和走廊完整监控,并查看外出登记台账。学校回复说,如果王先生调阅完整监控,则必须承认资格审核材料不属于复试相关材料。调阅监控目的为确认除资格审核材料外,4号考生是否携带其他材料。
王先生对此认为只要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无论是否与复试相关,都应该属于违纪,应该取消成绩。
目前事情进展到这里为止,学校称组织了专项小组在调查中。
与此同时,王先生把这件事向各个媒体曝光。
我个人认为,王先生做这些事情的目的就是把4号考生拉下马,他自己补位上岸。但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4号在看复试相关的资料。所以一直举报,利用媒体向学校施压,试图用这种方式达成自己的目的。
第一次举报后,学校解释4号是在看资格审核材料,不属于复试相关内容,王先生仍不服,引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五条:“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认为无论4号考生看的东西是什么,只要是规定以外的东西,都是违纪。但华东师范的规定是不得携带复试相关的资料,否则视为违纪。
所以王先生与学校现在争论的焦点是,资格审核资料到底属不属于复试相关资料。
我站学校这边,资格审核资料不应该属于复试相关资料,并且条款的解释权应以规则的制定方,也就是学校为准。
我判断目前王先生大概也能猜到4号考生看的是资格审核文件,但他认为规则有漏洞,并且对他有利,所以他要不停地举报。举报成功的好处是很大的,失败没有任何成本。
我个人认为这么干没什么意义,纯粹恶心人,这都不算钻规则空隙,而是利用举报机制为自己牟利,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不停地举报,我不认为他成功的概率有多大。
对4号考生来说,这件事很恶心,本来已经确定上岸了,结果搞出这么一档子事儿,虽然最后结果大概率是好的,但是影响心情,搞心态。
这也反映出了社会人士和学生的不同,社会人士懂得利用规则,利用社会舆论,不论道德为自己牟利。当然并不是坏事,但这手段用在学生身上让人觉得不合适。
希望以后学校在规则的细则方面完善一些,不要留着空子让人钻,搞出来一堆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