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建于1954年,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5年成立的通州师范,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市与教育部“省部共建”高校。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七十多年来已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二十余万名,是北京市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习近平总书记曾于2009年来校调研,他指出:“首都师大是一所很好的学校,是一所很有分量的学校!特别是在基础教育方面,功不可没,培养了大量人才。整个学校状态很好,基础很好,前景也很好。”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新疆学员培养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内地院校都应像首都师大一样,用心用情培养新疆学生,进而增进民族感情,加强民族团结。”
学校占地约113.1万平方米。学校教学、科研条件优良,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总资产188,148.88余万元。校图书馆收藏各类图书文献1744.1余万册(件),馆藏基础雄厚,是全国文献资料骨干馆之一。
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的办学历史,可追溯到上世纪30年代的辅仁大学美术系,1952年院系调整划归北京师范大学,1954年北师大艺术专业独立办校,成立了“北京艺术师范学院”,1960年更名为“北京艺术学院”,成为新中国第一所艺术类综合院校,汇集了当时美术教育界优秀的师资力量,并建构起独具特色的教学体系。卫天霖、李瑞年、吴冠中、俞致贞、姜燕、张安治、罗尔纯、彦涵、梁树年、白雪石、阿老、戴林等皆曾于此任教。1964年美术专业并入北京师范学院,成立美术系,首任系主任为李瑞年。1992年更名为首都师范大学美术系,2001年撤系建院,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正式成立,赓续了以往的文化厚蕴与恢弘篇章。
学院1986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3年获批美术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2011年获批设计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搭建起了本硕博一体化的育人体系。
学院拥有一批享誉美术界的教授学者,现有教授23名,副教授23名;博士生导师19名,硕士生导师74名(含外聘导师)。现代工笔、现代水墨、现代油画、坦培拉绘画、表现性绘画、重大题材美术创作等专业方向在国内首屈一指,特色独具。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从毕业后到2026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学科专业)原件或进修(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进修(或就读)本科课程合格成绩单(6门或6门以上)。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注: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及复试时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1、2、3、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7.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教育专业学位中教育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对于“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具体要求详见上文“四、报考条件4.(3)”。
8.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
(1)报考条件:
①符合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②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2)招生名额5人。
(3)凡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首都师范大学”报考点,选择其他报考点报名无效。
(4)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仅教育管理(专业代码为045101,非全日制)招收单独考试考生。
(5)我校单独考试考生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获得复试资格的单考生和其他统考生一并参加相关专业的复试,学校根据初、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6)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前将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发送至研招办邮箱(sszs@cnu.edu.cn),经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准确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拟招收10人(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10.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详见我校发布的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一)复试时间
1.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6年3月21日至3月27日,具体安排详见分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分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将于近期在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将在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结束后、“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前另行通知,请有调剂需求的考生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二)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分开进行,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考生须到我校参加笔试和面试)。在相关复试专业规定的复试时间内,校外考生可凭身份证原件入校参加复试。
(三)复试分数线
《首都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已在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
(四)参加复试的考生范围
参加复试考生的范围为:符合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和通过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上述考生,我校不再另行发放复试通知书。
所有进入我校一志愿和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严格按照各招生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五)招生计划和复试比例
1.我校2026年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详见分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和学院会根据各专业生源质量状况,对前期制订的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具体分专业复试比例详见分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六)复试考核方式及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我校复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各项内容、考核方式及所占比例详见分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一)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和录取办法
我校严格遵循“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具体录取成绩计算办法和录取办法见分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复试考生分阶段进行复试,分别按复试及格考生录取成绩排名择优录取。考生的录取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的录取成绩、初试总分均相同时,按复试中专业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录取要求
1.录取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请考生参加复试时认真核实本人的学习方式。
2.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拟录取名单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须将定向协议提交录取院(系),未按时提交定向协议者不予录取。非全日制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一旦录取数据上报,录取类别不予调整。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奖助学金,具体奖助内容以首都师范大学当年研究生奖助相关制度文件为准。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暑期集中学习、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半脱产学习。
咨询电话:010-68902658
传 真:010-68428574
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grad.cnu.edu.cn/
研招办地址: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主楼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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